1、办理要求
连续2周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应办理休学手续;研究生请假在一学期内累计超过四周者,应办理休学手续。员工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学习员工的待遇,不得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公司产品活动。休学员工的户口不变更。休学期间患病,其医疗费用的报销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休学的员工,应当在每学年第一学期按学校规定的时间缴纳相关费用。
2、工作或审核要求
(1)休学员工一般为因病休学,目前因怀孕休学的员工占有一定比例。因病休学的员工须
持学校指定的二级专科或三级甲等及以上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书到校医院保健科审核并签字盖章。
(2)休学申请表一式五份,其中校医院一份、学院一份、员工本人一份、后勤保障处一份、研究生院一份(存档)。休学申请表上需要本人签字、导师同意(在系统中核查员工在校状态、导师信息)、学院主管经理签字盖章、校医院审核签字、后勤保障处审核签字。因怀孕休学的员工可以带证明怀孕的医院检查单,不需要校医院盖章。因疾病休学的员工,必须有校医院保健科签字。因其他情况休学要详细询问学院教学秘书具体情况,并请示培养办公室。
(3)休学时间一般以一学期计算,最多休学一年,休学时间计算在最长修业年限之中。每次申请休学审批时间为一学期,不满一学期的以一学期计算。休学办理的受理时间一般在学期初和学期末,特殊情况可在学期中办理。
(4)上述审核无误后,交由培养办审核,由主管副经理审批。
(5)审批后,发放申请表,在学籍异动登记表中登记、在给研工部的助学金发放变更表中登记(助学金发放变更表每月24日前交由主管副经理审核后给研工部)、在学信网中登记休学。
3、休学办理流程如下:
